阿里研究院:中国信息经济发展趋势与策略选择(总报告)
来源:阿里研究院 发布:2015-01-22 阅读:1848
当前信息经济正在全球迅速兴起,并且呈现出超乎想象的强劲发展势头。信息经济的十大浪潮迎面而来,摧枯拉朽般改变着世界经济、社会的原有格局。
信息经济呈现十大浪潮:信息技术呈现指数级增长趋势;云+网+端成为新的基础设施;平台经济主导新商业生态;大数据的潜力得到了加速释放;大众创新不断涌现;大规模协作走向主流;互联网经济体崛起;互联网跨界渗透;信息空间主导权争夺愈演愈烈;跨境经济重塑全球贸易格局。
“十三五”期间全球信息经济将进入快速发展期,互联网对传统产业的改造更加深入,信息经济体将不断壮大。加快发展信息经济是我国在已经具备良好的发展条件和先发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立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
“十三五”信息经济发展目标包括基础设施的发展目标,电子商务发展目标、传统产业改造目标,以及制度创新的发展目标。
战略路径:增量崛起-存量变革-整体转型
中国信息经济的发展大致会经历三个发展阶段:首先是在工业经济的边缘,出现了以电子商务为主体的互联网经济,并且逐步发展壮大;其次就是互联网对整个产业的蔓延,对主要产业部门的解构、重构和再造,完成增量的改革;最后是信息经济基础设施的形成,所有产业部门、管理制度,文化和人都适应信息经济进行塑造,即范式转移的完成。
战略支撑-电子商务经济体
预计在2020年中国的电子商务规模(包括B2B在线交易)将达到43万亿,成为全球第一大电子商务经济体。其中,到2020年,网络零售交易额将约占整个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6%,达到10万亿,平台型电子商务交易仍是主流,中国电子商务服务业规模将超过4万亿。
策略选择
(一)制度创新、优化治理
我国信息经济过去十年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在发展初期干预较少,客观上创造了一个较宽松的发展环境。而目前,电子商务等却面临多个部门、多头管理、管制大于促进的局面。未来,建议国家在信息经济治理上明确“先发展、后管理、在发展中逐步规范”的管理思路,尊重市场自身规律和企业家的首创精神,注重用市场手段、行业自律来引导和规范行业发展。例如,对于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消费者会通过奖优罚劣、通过市场竞争的手段去解决,要相信技术专家、网民、网商、电商的集体智慧、创造力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超过任何政府监督和管理者。再比如,电子商务平台是电子商务生态的基础设施,要鼓励其自主探索网络治理、网络规则的新思路,不宜过度行政干预。
(二)处理好几大关系
我国信息经济的发展过程,也是新的经济形态与传统经济形态此消彼长的过程,同时也是市场化与政府计划的博弈过程,要推动信息经济顺利发展,特别要注重处理好几大关系:
1、增量与存量的关系。
利用信息经济促进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必须首先处理好信息经济“增量”与传统产业“存量的关系”。存量是增量必要的基础,也是做大增量的前提;而在一定时期内,存量的提高要靠增量的发展。一手抓盘活存量、优化存量,一手抓谋划增量、做大增量,才有利于实现结构调整优化。我国在信息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坚持盘活存量与扩大增量并举。一方面,加大用互联网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力度,通过改造流通、制造业、服务业,做到淘汰一批、整合一批、转型升级一批,区分不同情况实施差别化政策,向存量要增量。另一方面,大力发展互联网产业、电子商务、增大增量规模,积极培育和壮大现代电子商务服务业体系。
2、互联网企业与传统企业的关系。
以BAT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确实冲击了传统的通信、广告、零售行业,金融、手机制造、软件、影视等各行业。所以有人将此称为互联网对传统产业的革命,准备置传统产业于死地。但实际上,这是一种深刻的误解。互联网企业与传统企业并不是你死我活的关系,也不是革命与被革命的关系。互联网企业和传统企业只是在产业生态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各有优势,完全可以合作。互联网企业更多的是扮演传统企业转型服务商的角色,互联网企业提供的基础设施和工具完全可以为传统企业所用。传统企业完全可以利用互联网企业提供的基础设施和工具,实现自身经营模式的额转型升级。比如,利用百度开展互联网精准营销、利用微信实现对客户的CRM管理和客户互动;利用阿里巴巴的交易平台实现网络销售等等。根本的问题是,传统企业要认清互联网是技术变革引发的商业变革,要积极拥抱互联网,看得懂,学得会,跟得上。
3、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政府主导下经济发展模式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在这种发展模式中,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没有合理确定,“政府之手”总是在进退反复中难以拿捏合适的度,经济运行中行政对经济的干预过多,一些本来由市场和企业承担的职能却由政府主动地承担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难以发挥,进而导致经济结构的扭曲。经济的结构失衡其实是政府与市场定位失衡的间接反映。信息经济又是高度市场化、生态化的经济体系,要求必须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必须合理界定政府和市场的分工。因此,发展信息经济,政府应改变“保姆心态”和包办式思维惯性,切实简政放权、放松管制、减少审批,激发大众创新活力。对于信息经济领域出现的问题,要提高容忍度、相信市场化的理论,依靠平台化、生态化的方式去治理。当然,在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过程中,政府不能袖手旁观,政府要大力支持产业创新,优化发展环境,同时做好信息经济基础设施的建设。
(三)完善信息经济基础设施
信息经济要发展,必须完善宽带、物流等基础设施和相关的支撑服务。
我国宽带基础设施落后,“数字鸿沟”依然十分严重。OECD国家的宽带普及率为25.66%,我国仅为OECD国家平均值的一半;我国东部地区35%的人口占有全国56%的宽带,而西部地区27%的人口只拥有19%的宽带。目前,宽带建设与运营实行严格的许可证准入制度,牌照只发给国有的三大电信运营商。而各国实践证明,市场竞争是促进宽带建设提速、价格下降,普及率提升的有效途径。我们建议通过放开市场准入、允许民间投资的方式,推进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服务,激活基础设施投资和服务市场的创新发展。
加快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构建全国性的物流仓储体系。优先解决电子商务较活跃的一线城市建设物流体系的用地指标问题。通过税费减免等措施努力降低电子商务物流行业的运营成本,提高物流服务质量。
未来10年,中国基础设施的投资和建设重点应由“铁公基”转向智能手机、云计算、大数据。在充分市场机制的前提下,希望国家能够给予自有云计算及智能移动操作系统更多政策上的支持,包括:将云服务纳入政采目录,推进政府及国有企业对国内云服务的使用;扶持国产移动智能操作系统的智能终端推广、应用;积极推广阿里云“去IOE”的做法和经验,对于外资云采取较高级别的审查力度。
(四)积极发展互联网金融
出台具体政策支持互联网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和消费者;放宽相关准入条件、支持互联网企业利用大数据开展消费信用、企业信用服务等方面的创新;建议积极推进移动支付,支持第三方支付机构应用二维码支付、条码支付等创新技术先行先试;金融监管机构对第三方支付个人用户账户的转账和消费额度进行调整的,应当有利于电子商务的发展和提升消费者的体验;加快支付清算领域的市场化改革,允许符合条件的国内企业设立新的支付清算组织,促进市场竞争、激发市场活力,提高中国支付清算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五)重点发展电子商务
近年来中国信息经济,特别是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表明,信息消费、信息经济的进程正在中国加速推进。与传统的工业经济相比,信息消费、信息经济的生产要素、商业模式、基础设施、经济形态都在发生重大转变。
在工业经济体系下,市场竞争的规则基本上被发达的欧美国家制定,其基本特征就是“大生产+大供应(发达国家对国际大宗商品的控制)+大品牌+大零售”;国际规则是WTO+知识产权。我国如果在遵循这条路走下去,始终只能处于跟随状态,处于价值链的低端。
在信息消费、信息经济体系下,市场竞争的形态、规则被重新改写,其基本特征是“新空间+巨市场+碎片化”。在新型的经济体系下,中国完全有可能实现弯道超车(例如,阿里巴巴平台的交易量超过ebay和亚马逊的总和就是一个例证),甚至成为规则的制定者。
因此,建议国家把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互联网经济放在国家战略层面,制定国家级战略规划,并出台明确的扶持促进政策和措施,予以大力推动。
(六)大力扶持小微企业和创业者
基于信息经济的进入门槛低、创业灵活性、公平性、智能性、衍生性和自治性等特点,以淘宝集市为代表的电商平台已经成为了年轻人寻找合适职业位置的平台,对未来职业人口的素质养成扮演着孵化器的角色。小微网商的生存问题有关社会和谐大局,当前及今后一段很长的时期,社会就业压力将越来越大,网商作为通过网络实现创业而不断壮大的新群体,正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也越来越多地发挥着扩大消费、区域均衡、经济转型等重要社会作用,国家应该鼓励和保护他们。考虑到小微企业是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主力军,同时小微企业税源占比低,征管成本高,优惠税收或者免税对总体税收影响不大,建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本着积极稳妥推进的原则,加快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税费优惠政策”的要求,对电子商务小微企业出台税收优惠政策,至少保障不出台专门针对电子商务征税的歧视性政策。
应对现代制造业的税收管理重新定义,并提供税收支持,即对于利用电子信息、计算机、互联网以及现代管理技术等方面的高新技术成果,并将这些先进制造技术综合应用于制造业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在线检测、营销服务和管理的全过程的制造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或参考现代服务业税制执行。从税收政策上引导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
(七)建立大众创新体系
到2020年,中国的工业化将基本实现,各行各业都将深度关联或者介入互联网业。如果制度创新跟得上,互联网将托起各行各业不断创新。这是自下而上的大众创新,意味着大众不需要转化为精英,在草根状态就直接创新。带来这种变化的契机,在于互联网上的分享型经济,而主体是目前二三十岁的年轻人。互联网的未来,很可能是互联网大国的大众创新竞赛,比谁的创新门槛低,比谁的创新发展快。中国需要创造更加适合的制度条件,鼓励更低门槛的大众创新。从整体看,美欧创新正在趋缓,可供中国模仿的创新越来越少,中国越来越需要自己创新。因此,建议国家出台专门的支持个鼓励“大众创新规划和政策”,放松市场准入,宽松监管,培育市场服务体系,让年轻人的潜力得到充分释放。
(八)支持互联网时代的“国家企业”,抢占国际竞争主导权
获取和控制网络海量数据,正在成为世界各国在未来20年争夺信息社会控制权的重要战略手段。近期,美国出现强烈的圈占“网络空间”的动向,除了出台被奥巴马总统称为“美国第一次针对网络空间制定全盘计划”的《网络空间国际战略》外,其推出的O3b (other 3 billion, 另外30亿)计划,旨在把美欧以外的其他30亿人类,统统圈进美国的“新大陆”势力范围。此举势必将对中国未来经济和社会生存空间构成极大影响,也将有可能使中国失去互联网人口第一大国的优势。电脑是脑的延伸,互联网关系未来最主要的生存空间,没有稳定的网络空间,未来的稳定将无处可放。我国能否驾驭控制信息网络,能否安然度过21世纪的危机,中华民族当前情况极不乐观。
互联网平台企业在未来的全球竞争中将成为决定国运的重要砝码,通过对大数据的获取,进而为国家间政治、经济、军事的相互博弈提供基础。这一点美国拥有着领先全球的长远见识,积极发展起如苹果、谷歌、亚马逊等一批世界级互联网企业。未来,没有这样的重量级的先进企业做支撑,即使靠传统产业象产油国家那样获得一时的繁荣,但也必将是不可持续的。因此,我国应该培养互联网时代的“国家企业”,代表国家的利益,积极参与信息经济时代的“国际数字空间”竞争。
目前为止,以阿里巴巴集团打造的电子商务平台为代表,中国电子商务生态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效应。阿里巴巴电子商务平台体系是中国唯一能够在全球范围内在信息空间/互联网生态平台领域与美国的争夺中具有“比较优势”,能够保持话语权、控制权、规则制定权的领域,成为具有典型代表性的行业。未来,依托我国已建立起的在全球具有竞争力的电子商务平台和生态,将为国家应对和主导更为激烈的全球“比特战争”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因此,建议国家应从产业政策,国家信息安全等政策积极支持国内互联网平台参与国际竞争。
(九)积极应对信息经济时代的“复杂治理”问题
无论互联网经济体还是电子商务经济体,均为复杂系统或复杂体系,复杂性特征日益突出,不可以比照工业时代的机械的、线性的、确定的、单向度的、控制式的、二元论的世界观和思维方式进行治理。
传统治理模式受限于僵化的程序,无法在复杂性日益增强的情况下确保治理效果。而网络规则(网规)、互联网治理、自发社会秩序、现代社会治理理论、软法、“代码即法律”等现代治理思想,体现了以复杂性世界观和思维方式应对复杂治理的崭新理念,且行之有效,是信息经济和信息社会治理的基础。
未来治理应以复杂化、市场化、法制化和数据化为特征,需要建立信息时代的经济规则,以及与之适应的行政管理规则。我国也应该在政府数据公开、信息社会治理模式研究、政府治理结构优化、大数据治理等方面积极探索、打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