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子商务示范县名单公示 菏泽占据两席
发布:2015-12-07 阅读:1476
今年以来,全省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一系列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在县域层面加快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总结经验,鼓励创新,省商务厅于今年8月初组织开展了首批山东省电子商务示范县评审认定工作。按照《关于开展山东省电子商务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鲁商字〔2015〕120号)要求,组织有关方面专家成立了第三方评审小组,依据公开发布的省级《示范县评审标准》,对各市推荐的44个县(市)进行了评审和考察。总体看,我省大多数县电子商务发展从2014年起步,发展势头迅猛,呈现出多样性、多元化,各具特色、竞相发展的态势,在发展模式上主要有传统企业转型、淘宝平台带动、本地平台带动、特色产业带动、综合服务带动等五种发展形式,一些县的发展也表现为几种模式的结合。
评审工作先后经过材料初审、人员答辩和现场验查三个阶段。在答辩评分的基础上,专家组又进行了现场验查,着重从政府重视程度及出台的有关政策措施、电子商务园区建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和转型发展、利用阿里巴巴平台或对接“村淘”项目落地等五个方面进行了第二轮打分评审。依据两次打分的成绩,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拟认定德州齐河等10个县(市)为首批山东省电子商务示范县,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12月1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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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山东省电子商务示范县名单
山东省商务厅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