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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互联网+”发展意见

来源:山东省经信委  发布:2015-08-26  阅读:1747

为贯彻落实国家"互联网+"工作部署,大力推进互联网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着力发展互联网经济,进一步增强山东经济发展新动力,现就山东省"互联网+"发展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互联网+"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互联网+"代表新的经济社会发展方向

"互联网+",即充分发挥互联网在资源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领域之中,从而形成新的生产方式、产业形态、商业模式和经济增长点。在生产制造和公共服务领域,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同传统的制造、能源、交通、教育、医疗等产业的结合越来越紧密,通过人、机、物的泛在互联,提供智能化的生产和服务,提升资源配置和交易的效率,推动传统产业创造出新的价值。在居民消费领域,搜索引擎、社交网络、网络购物等互联网技术和应用,深刻改变了人们的衣食住行和生活娱乐方式,不断催生新型的服务业态和服务模式。

(二)我省"互联网+"发展任务艰巨而紧迫

"互联网+"发展,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我省是传统产业大省,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主要依靠资源要素投入、规模扩张的粗放发展模式难以为继,转型升级任务刻不容缓。加快互联网对传统产业的提升和改造,加大各行各业的创新发展力度,已经成为传统产业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突破发展瓶颈的重要抉择。"互联网+"发展工作,要着力推进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互联网新技术与农业、工业、服务业等领域的融合创新,加快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培育新型经济业态,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快"互联网+"发展,作为当前加快经济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的重要举措,强化领导、创新思路,统筹谋划、加快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围绕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总目标,以"互联网+"发展为抓手,坚持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协调发展,坚持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大力实施创新驱动,致力融合应用,着力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突破新技术、研发新产品,开发新服务、创造新业态,改造传统产业、发展新兴产业,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全面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融合应用,创新驱动。积极推动技术、产业、网络、应用的深度融合和良性互动,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突破一批重点领域关键共性技术,促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走创新驱动的发展道路。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战略研究和规划引导,完善相关支持政策,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示范引领,协同推进。坚持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快发展互联网基础设施和互联网技术产业,协同推进互联网在各领域的创新发展。

安全为先,有序发展。坚持积极防御与综合防范相结合,高度重视新技术应用带来的风险隐患,健全多层次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体系,提升网络与信息监督管理水平,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

(三)发展目标

到2018年,全省"互联网+"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互联网技术应用和模式创新有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着力打造"智慧农业"、"智慧工业"、"智慧服务"、"智慧民生",重点培育新兴的互联网经济,加快实现由传统产业大省向互联网经济强省的跨越。主要体现为"四个提升":

1."互联网+"融合传统产业的水平整体提升。互联网全面提升和改造农业、工业、服务业的各个领域,智能制造、众创众设、云服务等新型生产方式和产业形态加快发展,经济运行大数据成为重要的战略资源。到2018年,全省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指数达到88,数字化研发工具普及率达到65%,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45%。

2."互联网+"衍生新兴产业的能力快速提升。电子商务、信息消费、互联网金融等新业态、新产品、新服务快速发展,互联网经济成为经济增长新动力。到2018年,全社会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2.6万亿元,年均增长25%左右;全省信息消费规模达到9000亿元,年均增长20%左右。

3、"互联网+"带动信息资源利用和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全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互联网业务全覆盖,逐步实现跨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与业务协同。到2018年,全省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率达到95%以上,80%以上的行政许可项目和60%以上的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政务部门间主要业务信息共享率达到85%以上。

4、"互联网+"基础设施和技术保障能力明显提升。互联网技术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不断升级优化,安全可靠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建成。到2018年,全省信息技术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万亿元,年均增长15%;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70%,移动互联网用户普及率达到85%,3G以上用户普及率达到65%,实现20户以上自然村基本通宽带。

三、重点任务

重点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路径、新业态、新模式、新能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动力由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着力强化四个重点领域、12项重点任务。

(一)推进"互联网+传统产业",创新经济转型新路径

1、互联网+农业

利用互联网整合分散的农业资源,建设农村信息化综合服务云平台和大数据平台,构建农业生产经营、农资和农产品交易、村务民生服务三大类专业信息服务系统,加快发展"智慧农业"。

加快农业生产自动化,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加快物联网技术在粮食生产、畜牧养殖、水产渔业和高效经济作物等农业生产领域的应用,推广农业生产环境物联网监测监控、病虫害远程预警和诊断、农产品质量全流程安全溯源、农业技术综合服务平台等信息系统,推广具有在线监控和修复能力的自动化、智能化的农业机械和农业装备。

加快农业经营网络化,畅通农资、农产品购销的信息渠道。发展"云农场"等农业电子商务平台,促进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领域和水果、蔬菜等特色农产品的网上交易,提高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的信息化服务水平,消除农业信息的不对称,解决买难卖难的问题,促进农民增收。完善鲜活农产品物流配送信息服务体系,推广农产品运输和销售过程的监督管理系统。

创新农村管理方式,促进民生服务的便利化。建设农村综合信息资源和服务平台,完善农村财务、资产、土地、水资源、农民工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实现农村管理数据和信息共享。推广农村综合调度管理、灾害监测和应急处理、村务管理、外出务工人员远程事务管理等信息系统。

完善农村信息服务体系,促进信息进村入户。改造完善远程教育服务等各类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提升农村民生服务信息化水平。强化农民培训和教育,提高农民的信息化素质。在全省各行政村以及户数较多的自然村,进一步强化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禹城、寿光、荣成等国家级农村农业信息化示范建设。

2、互联网+工业

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山东省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方案(2014-2018年)》(鲁经信字〔2014〕255号),加快互联网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把智能制造作为两化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建立高度灵活的个性化和数字化的产品与服务的智能生产模式,推动产业链的协同和重组,着力打造"智慧工业"。

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 加快工业互联网应用,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

--生产智能化。加快人机智能交互、工业机器人、智能物流管理、增材制造等技术和装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促进制造工艺的仿真优化、数字化控制、状态信息实时监测和自适应控制。围绕研发设计、生产管控、设备管理、安全环保、节能减排、绿色生产、供应链管理等方面,推广信息物理系统(CPS)应用,加快生产过程的管控一体化、工艺流程再造、供应链协同、基础数据共享,实现自动化、数字化、模型化、可视化、集成化生产。

--装备、产品智能化。加快建立"可感知、可计算、可交互"智能装备、智能产品产业体系,推动工业产品价值链向高端跃升。加快高端芯片、新型传感器、工业控制计算机、智能仪器仪表、工业软件、互联网技术、信息安全技术等在装备、产品中的集成应用。研发生产具有深度感知、智慧决策、自动执行功能的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等智能制造装备以及智能化生产线。发展智能穿戴、智能家居、数字家庭等新型智能终端。鼓励智能汽车、服务机器人等新型智能产品技术发展和产业化。

--经营网络化。鼓励消费品制造企业充分利用电子商务、社交网络、移动APP应用等平台,积极探索粉丝经济、个性化推送、基本服务免费增值服务收费、移动O2O等多样化营销模式,增强用户粘性,扩大口碑影响。推动钢铁、冶金、石化等大宗工业品制造企业,通过第三方行业垂直平台和产业链合作模式进行采购和销售,提升企业与市场的对接能力,倒逼企业以销定产,化解过剩产能。鼓励制造企业与互联网、软件企业合作,开发应用具有行业特性的市场大数据分析工具,提升市场分析能力,实现精准营销。

--服务远程化。鼓励工程机械、交通装备、电力、石化等生产企业利用物联网等技术,实现现场数据采集传输、设备运行实时监控、故障预测与诊断、健康状态评价等远程主动运维服务,提高生产安全与生产效率。支持工控系统制造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合作共建工业设备运营平台,为中小设备供应商和制造企业服务。在食品、电子、汽车等与消费者息息相关的领域,加快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可追溯,延长产品服务链条,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发展云制造、云设计等智慧工业新模式。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云制造、个性化定制、大规模定制、众创、众包、众设等新型制造模式,推动形成基于消费需求动态感知的研发、制造和产业组织方式。完善工业云创新服务平台及工业大数据平台服务功能,建设工业云体验中心,鼓励工业云示范应用,推动软件与服务、设计与制造资源、关键技术与标准的开放共享,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工业及互联网企业围绕集聚创新资源、缩短研发周期、提高响应速度、降低研发成本,建设一批基于网络的开放式行业众包、众设等平台。

打造基于互联网的协同化制造产业链。推动装备、汽车、建筑、家电等行业的龙头企业依托互联网,建设上下游协作管理系统,实现物料、财务等信息共享和实时交互。鼓励大型企业集团开展跨区域的网络协同设计、精准营销、品牌推广,建立国际化的全球产业链体系。推动中小企业加入核心企业的产业链体系,提高产品配套能力。依托烟台海洋装备、东营石化装备等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加快龙头企业智能化转型,培育跨界融合、多方合作的产用联动新机制,加快产业链协同优化,形成区域智能制造发展新模式。

强化基础能源的供应保障和科学决策能力。建设智能电网,完善重点企业用电量信息监控、发电企业电量情况实时调度等系统。建设数字矿山,鼓励枣矿、临矿等开展智慧矿山试点,加快地理信息、井下通讯、监测监控等系统的应用,完善矿山调度指挥等系统。建设数字油田,加快生产和消费全过程的能源监测、预测和节能优化,建设战略物资储备平台。加快电力、煤炭、石油铁路、公路、港口等单位之间运行调度信息的互联共享。面向高耗能行业,建设工业能耗在线监测、能源管理交易服务等平台。

完善两化融合管理服务体系。组织实施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试点,加强对试点企业的跟踪评价。开展企业两化融合整体性水平测度和等级认定,稳步推进企业、行业、区域两化融合水平评估。围绕智能制造、智能监测监管、工业软件、工业控制、机器到机器通信、信息系统集成、物联网应用等开展试点示范,推广海尔集团等重点企业的互联网转型典型经验。制定一批两化融合技术标准、规范和解决方案,积极开展标准的评估、试点、宣贯和推广应用。开展两化融合深度行活动,强化行业对标,促进信息化企业与工业企业对接合作。培育一批第三方两化融合服务机构。

3、互联网+服务业

深化互联网技术在服务业领域的广泛应用,促进信息技术应用向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渗透,实现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变,推进服务业向高级化的"智慧服务"发展。

培育网络化的生产服务新模式。加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研发设计、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服务,发展物流配送、节能环保、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外包、融资租赁、人力资源、售后服务、品牌建设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网络化服务,加快传统制造业向服务型制造转型。鼓励生产企业利用互联网创新业务协作流程和价值创造模式,发展网络直销、在线定制、线上线下互动、在线监测、全产业链追溯等新型服务,加强对产品、市场的动态监控和预测预警,实现服务与制造的无缝对接。实施物流信息化提升工程,统筹建设区域性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加快专业物流和供应链物流信息化改造,增强面向工业、农业和居民消费需求的物流响应能力。

培育移动化的生活服务新模式。加快移动互联网、移动终端和软件在生活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鼓励发展旅游订票、餐饮住宿、体育娱乐等服务领域的信息服务网站、平台,推动生活性服务实现线上预订与线下服务的结合。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建设供应链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发展网络零售和网络购物等现代经营方式。发展移动多媒体、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新型业态,鼓励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及中华民族特色的网络文化产品,加快数字版权知识保护,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网络文化品牌。建立社区综合服务云平台,建立社会化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网络,推进养老机构、社区和医疗护理机构协同信息服务,推广远程健康监测等平台和系统。

(二)发展"互联网+新兴产业",培育经济新业态

随着互联网对传统产业的全面改造,传统产业生态链的分配、消费、支付等环节不断衍生出智能化服务新业态和新模式,催生了新兴的互联网经济。

4、电子商务服务业

结合我省实体产业优势,利用电子商务促进资源整合和产业转型,实现平台对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的聚集效应。

--培育电子商务平台产业。在原材料领域,重点培育煤炭、石油、钢铁、有色、稀土等生产要素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在消费品领域,鼓励纺织、家电、食品等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快速占领终端消费市场;在工业品领域,发展机械、化工、轻工等行业垂直电子商务平台;在农业领域,重点发展农资、农产品交易平台;在民生领域,培育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的网络零售和生活服务平台。实施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创新工程,首批在电动汽车、能源、机械、石化、物流等领域确定20个试点平台,推动平台整合资源、做大做强。

--加强电子商务支撑保障。发展网络营销、咨询调查、网站建设、网店运营、信息系统集成等服务;推动互联网支付、数字认证和电子合同应用;发展信用调查、认证、评估、统计等服务;鼓励物流快递企业围绕电子商务提供快速高效的支撑服务;鼓励发展移动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基于电子商务的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强经济发展运行监测。培育"好品山东"等一批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开展工业电商百县行活动,培育优秀电子商务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

5.信息消费产业

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4〕9号),加快推广面向民生的智能终端、移动通讯、宽带网络、有线电视、软件和信息等互联网产品和服务,培育新的居民消费热点,形成我省经济增长的新亮点。推进潍坊、淄博、济宁、威海国家级信息消费试点和22个省级信息消费试点建设,制定信息消费试点考核评估指标及办法,积极开展咨询服务和定期评估。推动济南、青岛国家级数字家庭应用示范基地建设。遴选一批信息惠民产品,在全省大力推广销售,进一步扩内需、促消费、稳增长。

6.互联网金融产业

鼓励基于互联网的金融产品、技术、平台和服务创新,积极发展互联网新金融。推动"联行支付"等非金融法人机构开展第三方支付,提供互联网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及其他支付服务。发展P2P网贷(点对点信贷)、众筹、互联网银行等新型金融服务,利用互联网平台募集项目资金。鼓励企业基于产品智能化、供应链在线化的信用信息挖掘,开展信用销售、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等新业务,利用互联网快速提高融资效率。推动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创新金融服务,拓展业务领域。加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与服务,防范金融风险。

(三)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形成政府管理和社会服务新模式

推进公共服务的移动化、网络化和信息化,促进公共信息资源共享,鼓励公众更便捷、更优质地获取公共服务,加快发展智慧教育、智慧医疗等"智慧民生"。

7.互联网+民生服务

建设教育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加强网络化教育,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打造城乡一体化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和公共卫生服务共享,完善居民健康档案资源库和电子病历资源库,建立以居民健康卡为主线的医疗卫生信息交换体系,实现医疗卫生信息资源跨医院、跨地域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强省级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平台建设,扩大应用范围;推动就业信息联网,建立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建立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平台,强化省市业务协同。建设智慧交通、平安山东等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市民"一卡通"建设,促进各市间互联互通。

8.互联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落实省政府《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5〕6号)、《关于加快我省电子政务集约化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5〕7号),建设省、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云平台和灾备中心,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提升政府科学决策水平和协同管理效率。完善信息资源共享目录,研究制定政务数据共享与交换机制,鼓励公共信息资源的社会化开发利用。推动各级机关业务系统向云平台迁移,完善数据交换体系功能,编制信息资源目录。建立政务大数据应用系统,加快中央数据库的建设,逐步完成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等资源的共建共享,推动我省电子政务集约化发展。推动公共事业缴费服务平台、地理信息平台等系统的广泛应用。

9."智慧山东"建设

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智慧山东"试点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3号),加强对民生、环保、公共安全、公共服务等需求的智能响应,提升城市的智慧式管理和服务水平。重点建立涵盖资金、技术、管理的智慧城市产业发展服务平台,组建智慧城市产业发展联盟,建设智慧城市产业发展体验中心。积极试点推行PPP、BOT、BT等运营方式,完善智慧城市产业发展融资机制。加快智慧城区、社区建设,推进城市智慧管网建设和智慧社区服务。加快智慧园区建设,在济南综合保税区等20个园区开展试点,推动形成通信网络高速泛在、精细管理高效惠企、功能应用高度集成、重点产业高端发展的"四高"产业园区。

(四)发展"互联网+基础设施",提升支撑保障新能力

重点发展互联网基础网络、设备、终端和软件,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加快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建立配套完整的互联网技术和服务产业链。

10. 优化互联网基础网络

落实省政府《山东省"宽带中国"战略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14〕20号),推进宽带网络升级提速。加快建设基于IPv6的下一代高速宽带网络,推进城域网高速互联,提升网络承载综合业务的性能。推动农村宽带网络普遍惠及,加快行政村通光纤、较大自然村通宽带。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网,深化无线宽带网络覆盖,统筹WLAN、3G/LTE等的协调发展,扩大3G以上网络覆盖范围,推动WLAN在热点地区、公共场所的覆盖,提高热点地区大流量移动数据业务的承载能力。推进地面广播电视数字化进程,积极推进"三网融合"。

11.发展互联网新技术产业

落实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3〕7号文件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3〕26号),依托济南"中国软件名城"及青岛、烟台、威海等信息技术制造业基地,重点发展适用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服务器产品、网络设备、存储系统、云服务终端和软件产品,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加快发展智能型和网络化家用、商用电器,以及各种终端多媒体产品。发展适应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特点和移动互联网需求的系统设备、网络设备、芯片、手机等技术和产品。加强专业智能工厂软件、智能控制系统等工业软件的研发和设计。开展物联网应用试点示范,加快发展北斗和地理信息产业。

12.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

鼓励企业优先使用国产软件、硬件和技术服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应急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联动机制,拓展应急支援服务范围。推动企业做好数据安全防护工作,引导省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支援中心、数据灾备服务中心、数据清除与恢复技术中心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信息安全服务。加强智能制造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在嵌入式系统安全、工业互联网安全、工业云安全等领域,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加大对企业工作人员网络和信息安全教育培训,强化信息安全意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互联网+"发展相关工作,部署和落实重点任务,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实施。各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有关企业要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和实际,制定"互联网+"整体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行业"互联网+"发展推进机制,引导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和各行业企业广泛参与。

(二)加大宣传推广。加强互联网发展新闻宣传和舆论导向,强化互联网成果在产业转型升级、新型业态培育、政府公共服务、民生保障改善中的地位和作用,创造"互联网+"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开展"互联网+在山东"网络媒体宣传等活动,宣传"互联网+"企业品牌、标杆案例、重点产品和服务,普及"互联网+"知识,增强全社会对"互联网+"工作的认知度、参与度。

(三)建立创新驱动机制。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建设产学研用结合的"互联网+"创新体系。培育创新载体,支持"互联网+"领域技术中心、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等平台建设。扶持"互联网+"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具有实用价值的创新成果进行产业化应用和推广。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四)开展试点示范。在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云制造(云设计)、电子商务、平台经济、信息消费、智慧城市、互联网新技术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统筹考虑开展"互联网+"试点示范。梳理典型案例,总结提炼示范企业的转型升级经验,挖掘分析"互联网+"创新发展的关键因素和有效路径,推广新业务、新模式、新机制。

(五)强化人才培养。将互联网复合型人才纳入省市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吸引省外及海外高层次人才在我省创新创业。增强企业主要负责人互联网意识,强化政府和企业首席信息官(CIO)制度,结合国家和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开展专业技术人才培训。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院校面向市场需求,积极调整学科和专业设置,培养相关人才。开展"互联网+"专家咨询活动,建立专家服务长效机制。

(六)优化要素保障。鼓励各级、各部门优先保障"互联网+"重点项目的资源要素需求。省级、市级产业集聚区、高新区要把发展"互联网+"作为重点任务,明确主攻方向和目标,规划发展空间,实施重点项目,保障辖区内企业对资源要素的合理需求。

(七)加大资金支持。优化省级财政资金配置,围绕"互联网+"发展试点示范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品、关键技术、人才培养,采用贴息补助和资金扶持的方式,加大对"互联网+"领域的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在"互联网+"方面的政策支持,落实中央财政资助项目明确需地方配套的政策。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引导信贷资金、各类投资基金重点投向"互联网+"重点项目、优势企业、产业基地以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八)强化协会服务作用。组建省工业互联网协会。发挥省电子商务协会、首席信息官(CIO)联盟、物联网协会,以及机械、轻工、纺织、建材等行业协会在"互联网+"技术推广、交流合作、项目对接、咨询规划、人才服务、行业统计等方面的作用。鼓励行业协会依托山东产业优势和市场优势,组织举办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网络产品、电子商务、智慧家居、物联网高峰论坛、专业展会等,打响我省互联网经济品牌。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