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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济南市“互联网+”发展意见》的通知

来源: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2015-08-12  阅读:1721


济南市“互联网+”发展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和山东省《关于印发山东省“互联网+”发展意见的通知》(鲁信办字〔2015〕2号),大力推进互联网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着力发展互联网经济,进一步增强济南经济发展新动力,现就发展“互联网+”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互联网+”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互联网+”代表新的经济社会发展方向

    “互联网+”是信息化深度发展的新阶段,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互联网与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具有广阔前景和无限潜力,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正对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着战略性和全局性的影响。在生产制造和公共服务领域,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同传统的制造、能源、交通、教育、医疗等产业的结合越来越紧密,通过人、机、物的泛在互联,提供智能化的生产和服务,提升资源配置和交易的效率,推动传统产业创造出新的价值。在居民消费领域,搜索引擎、社交网络、网络购物等互联网技术和应用,深刻改变了人们的衣食住行和生活娱乐方式,不断催生新型的服务业态和服务模式。

    (二)我市“互联网+”发展任务艰巨而紧迫

    发展“互联网+”,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我市传统产业比重大,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主要依靠资源要素投入、规模扩张的粗放发展模式难以为继,转型升级任务刻不容缓。加快互联网对传统产业的提升和改造,加大各行各业的创新发展力度,已经成为传统产业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突破发展瓶颈的重要抉择。发展“互联网+”,要着力推进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互联网新技术与工业、农业、服务业等领域的融合创新,加快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培育新型经济业态,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快“互联网+”发展,作为当前加快经济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的重要举措,强化领导、创新思路,统筹谋划、加快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围绕“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的总目标,以发展“互联网+”为抓手,坚持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协调发展,坚持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大力实施创新驱动,致力融合应用,着力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突破新技术、研发新产品,开发新服务、创造新业态,改造传统产业、发展新兴产业,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融合应用,创新驱动。积极推动技术、产业、网络、应用的深度融合和良性互动,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突破一批重点领域关键共性技术,促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走创新驱动的发展道路。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战略研究和规划引导,完善相关支持政策,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示范引领,协同推进。坚持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快发展互联网基础设施和互联网技术产业,协同推进互联网在各领域的创新发展。

    安全为先,有序发展。坚持积极防御与综合防范相结合,高度重视新技术应用带来的风险隐患,健全多层次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体系,提升网络与信息监督管理水平,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

    (三)发展目标

    到2018年,全市“互联网+”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互联网技术应用和模式创新有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着力打造“智慧农业”、“智慧工业”、“智慧服务”、“智慧民生”,重点培育新兴的互联网经济,加快实现由传统产业向互联网经济的跨越。主要体现为“四个提升”:

    1.“互联网+”融合传统产业的水平整体提升。互联网全面提升和改造农业、工业、服务业的各个领域,智能制造、众创众设、云服务等新型生产方式和产业形态加快发展,经济运行大数据成为重要的战略资源。

    2.“互联网+”衍生新兴产业的能力快速提升。电子商务、信息消费、互联网金融等新业态、新产品、新服务快速发展,互联网经济成为经济增长新动力。

    3、“互联网+”带动信息资源利用和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全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互联网业务全覆盖,逐步实现跨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与业务协同,政府运用大数据对市场主体的服务监管能力显著提升。

    4、“互联网+”基础设施和技术保障能力明显提升。互联网技术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宽带移动、光纤化互联网络基础设施不断升级优化,安全可靠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建成。

    三、重点任务

    重点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路径、新业态、新模式、新能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动力由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着力强化四个重点领域、18项重点任务。

    (一)推进“互联网+传统产业”,创新经济转型新路径

    1、互联网+农业

    利用互联网整合分散的农业资源,建设农村信息化综合服务云平台和大数据平台,构建农业生产经营、农资和农产品交易、村务民生服务三大类专业信息服务系统,加快发展“智慧农业”。

    加快农业生产自动化,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加快物联网技术在粮食生产、畜牧养殖和高效经济作物等农业生产领域的应用,推广农业生产环境物联网监测监控、病虫害远程预警和诊断、农产品质量全流程安全溯源、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等信息系统,推广具有在线监控和修复能力的自动化、智能化的农业机械和农业装备。

    加快农业经营网络化,畅通农资、农产品购销的信息渠道。发展农业电子商务平台,促进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领域和水果、蔬菜等特色农产品的网上交易,提高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的信息化服务水平,消除农业信息的不对称,解决买难卖难的问题,促进农民增收。完善鲜活农产品物流配送信息服务体系,推广农产品运输和销售过程的监督管理系统。

    创新农村管理方式,促进民生服务的便利化。建设农村综合信息资源和服务平台,完善农村财务、资产、土地、水资源、农民工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实现农村管理数据和信息共享。推广农村综合调度管理、灾害监测和应急处理、村务管理、外出务工人员远程事务管理等信息系统。

    完善农村信息服务体系,促进信息进村入户。改造完善远程教育服务等各类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提升农村民生服务信息化水平。强化农民培训和教育,提高农民的信息化素质。在全市各行政村以及户数较多的自然村,强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2、互联网+工业

    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山东省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方案(2014-2018年)》(鲁经信字〔2014〕255号),加快互联网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把智能制造作为两化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建立高度灵活的个性化和数字化的产品与服务的智能生产模式,推动产业链的协同和重组,着力打造“智慧工业”。

    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智能装备。加快工业互联网应用,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

    ——生产智能化。在汽车、机械制造、电子信息、石化、医药、钢铁等优势行业,加快人机智能交互、工业机器人、智能物流管理、增材制造等技术和装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促进制造工艺的仿真优化、数字化控制、状态信息实时监测和自适应控制。在重汽、济钢、齐鲁制药、二机床、晋煤明水化工、玫德铸造、丰汇技术等企业,围绕研发设计、生产管控、设备管理、安全环保、节能减排、绿色生产、供应链管理等方面,推广信息物理系统(CPS)应用,加快生产过程的管控一体化、工艺流程再造、供应链协同、基础数据共享,实现自动化、数字化、模型化、可视化、集成化生产。推广玫德铸造经验,推动离散型制造业向连续型、智能型制造业转变,提高生产效率和效益。

    ——装备、产品智能化。依托一机床集团、二机床集团、中国重汽、浪潮集团、法因数控、石油济柴、九阳股份等装备、家电制造企业,加快建立“可感知、可计算、可交互”智能装备、智能产品产业体系,推动工业产品价值链向高端跃升。加快高端芯片、新型传感器、工业控制计算机、智能仪器仪表、工业软件、互联网技术、信息安全技术等在装备、产品中的集成应用。研发生产具有深度感知、智慧决策、自动执行功能的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等智能制造装备以及智能化生产线。发展智能穿戴、智能家居、数字家庭等新型智能终端。鼓励智能汽车、服务机器人等新型智能产品技术发展和产业化。

    ——经营网络化。鼓励消费品制造企业充分利用电子商务、社交网络、移动APP应用等平台,积极探索粉丝经济、个性化推送、基本服务免费增值服务收费、移动O2O等多样化营销模式,增强用户粘性,扩大口碑影响。推动钢铁、冶金、石化等大宗工业品制造企业,通过第三方行业垂直平台和产业链合作模式进行采购和销售,提升企业与市场的对接能力,帮助企业以销定产,化解过剩产能。鼓励制造企业与互联网、软件企业合作,开发应用具有行业特性的市场大数据分析工具,提升市场分析能力,实现精准营销。

    ——服务远程化。鼓励工程机械、交通装备、电力、石化等生产企业利用物联网等技术,实现现场数据采集传输、设备运行实时监控、故障预测与诊断、健康状态评价等远程主动运维服务,提高生产安全与效率。支持工控系统制造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合作共建工业设备运营平台,为中小设备供应商和制造企业服务。在食品、电子、汽车等与消费者息息相关的领域,加快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可追溯,延长产品服务链条,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发展云制造、云设计等智慧工业新模式。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云制造、个性化定制、大规模定制、众创、众包、众设等新型制造模式,推动形成基于消费需求动态感知的研发、制造和产业组织方式。完善工业云创新服务平台及工业大数据平台服务功能,建设工业云体验中心,鼓励工业云示范应用,推动软件与服务、设计与制造资源、关键技术与标准的开放共享,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工业及互联网企业围绕集聚创新资源、缩短研发周期、提高响应速度、降低研发成本,建设一批基于网络的开放式行业众包、众设等平台。

    打造基于互联网的协同化制造产业链。推动装备、汽车、建筑、家电等行业的龙头企业依托互联网,建设上下游协作管理系统,实现物料、财务等信息共享和实时交互。鼓励大型企业集团开展跨区域的网络协同设计、精准营销、品牌推广,建立国际化的全球产业链体系。推动中小企业加入核心企业的产业链体系,提高产品配套能力。依托济南高新区、明水经济开发区等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加快龙头企业智能化转型,培育跨界融合、多方合作的产用联动新机制,加快产业链协同优化,形成区域智能制造发展新模式。

    强化基础能源的供应保障和科学决策能力。建设智能电网,完善重点企业用电量信息监控、发电企业电量情况实时调度等系统。面向高耗能行业,建设工业能耗在线监测、能源管理交易服务等平台。

    完善两化融合管理服务体系。组织实施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试点,加强对试点企业的跟踪评价。开展企业两化融合整体性水平测度和等级认定,稳步推进企业、行业、区域两化融合水平评估。围绕智能制造、智能监测监管、工业软件、工业控制、机器到机器通信、信息系统集成、物联网应用等开展试点示范,推广玫德铸造、九阳股份、韩都衣舍等优秀企业的互联网转型典型经验。开展两化融合深度行活动,强化行业对标,促进信息化服务企业与工业企业对接合作。培育一批第三方两化融合服务机构。

    3、互联网+服务业

    深化互联网技术在服务业领域的广泛应用,促进信息技术应用向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渗透,实现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变,推进服务业向“智慧服务”发展。

    培育网络化的生产服务新模式。加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研发设计、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服务,发展物流配送、节能环保、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外包、融资租赁、人力资源、售后服务、品牌建设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网络化服务,加快传统制造业向服务型制造转型。鼓励生产企业利用互联网创新业务协作流程和价值创造模式,发展网络直销、在线定制、线上线下互动、在线监测、全产业链追溯等新型服务,加强对产品、市场的动态监控和预测预警,实现服务与制造的无缝对接。

    培育移动化的生活服务新模式。加快移动互联网、移动终端和软件在生活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鼓励发展旅游订票、餐饮住宿、体育娱乐等服务领域的信息服务网站、平台,推动生活服务实现线上预订与线下服务的结合。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建设供应链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发展网络零售和网络购物等现代经营方式。发展移动多媒体、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新型业态,鼓励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及民族特色的网络文化产品,加强版权保护,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网络文化品牌。建立社区综合服务云平台,建立社会化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网络,推进养老机构、社区和医疗护理机构协同信息服务,推广远程健康监测等平台和系统。支持阳光大姐等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建设家庭服务公共平台,为市民提供家政相关信息查询、服务提醒、注册证查询、账单缴费等一站式在线服务。拓展智慧家庭应用,发展互联网电视和互动数字家庭信息服务。

    4、互联网+高效物流

    立足打造区域性物流中心,依托佳怡、盖世、零点、传化泉胜物流港等物流龙头企业和园区,加快建设跨行业、跨区域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提高物流供需信息对接和使用效率。鼓励大数据、云计算在物流领域的应用,建设智能仓储体系,优化物流运作流程,提升物流仓储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和运转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构建物流信息共享互通体系。发挥互联网信息集聚优势,聚合各类物流信息资源,鼓励骨干物流企业和第三方机构搭建面向社会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整合仓储、运输和配送信息,开展物流全程监测、预警,提高物流安全、环保和诚信水平,统筹优化社会物流资源配置。构建互通省际、下达市县、兼顾乡村的物流信息互联网络,建立各类可开放数据的对接机制,加快完善物流信息交换开放标准体系,在更广范围促进物流信息充分共享与互联互通。

    建设深度感知智能仓储系统。在各级仓储单元积极推广应用二维码、无线射频识别等物联网感知技术和大数据技术,实现仓储设施与货物的实时跟踪、网络化管理以及库存信息的高度共享,提高货物调度效率。鼓励应用智能化物流装备提升仓储、运输、分拣、包装等作业效率,提高各类复杂订单的出货处理能力,缓解货物囤积停滞瓶颈制约,提升仓储运管水平和效率。

    完善智能物流配送调配体系。加快推进货运车联网与物流园区、仓储设施、配送网点等信息互联,促进人员、货源、车源等信息高效匹配,有效降低货车空驶率,提高配送效率。鼓励发展社区自提柜、冷链储藏柜、代收服务点等新型社区化配送模式,结合构建物流信息互联网络,加快推进县到村的物流配送网络和村级配送网点建设,解决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

    5、互联网+媒体

    落实中央《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通过融合发展,使主流媒体科学运用先进传播技术,增强信息生产和服务能力,更好地传播党和政府声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强化互联网思维,顺应互联网传播移动化、社交化、视频化的趋势,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发展移动客户端、手机网站等新应用新业态,不断提高技术研发水平,以新技术引领媒体融合发展、驱动媒体转型升级。适应新兴媒体传播特点,加强内容建设,创新采编流程,优化信息服务,以内容优势赢得发展优势。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深度融合,着力打造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建成拥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型媒体集团。支持济南手机台、爱济南等手机客户端发展壮大。

    (二)发展“互联网+新兴产业”,培育经济新业态

    随着互联网对传统产业的全面改造,传统产业生态链的分配、消费、支付等环节不断衍生出智能化服务新业态和新模式,催生了新兴的互联网经济。

    6、互联网+创业创新

    立足打造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创新驱动作用,以促进创业创新为重点,推动各类要素资源聚集、开放和共享,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开放式创新等,引导和推动全社会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

    强化创业创新支撑。鼓励齐鲁软件园公共服务中心、国家超算济南中心、山东工业云、浪潮云中心等单位,向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开放平台入口、数据信息、计算能力等资源,提供研发工具、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提高小微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培育和孵化具有良好商业模式的创业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基础条件,依托市和区、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完善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集聚创业创新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找得着、用得起、有保障的服务。

    积极发展众创空间。充分发挥互联网开放创新优势,调动全社会力量,支持创新工场、创客空间、社会实验室、智慧小企业创业基地等新型众创空间发展。充分利用国家信息通信国际创新园、齐鲁软件园、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长清创新谷、历下山东硅谷、鑫茂齐鲁科技城、大学科技园、电子商务产业园、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等现有条件,通过市场化方式构建一批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发展开放式创新。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等创新主体充分利用互联网,把握市场需求导向,加强创新资源共享与合作,促进前沿技术和创新成果及时转化,构建开放式创新体系。推动各类创业创新扶持政策与互联网开放平台联动协作,为创业团队和个人开发者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加快发展创业服务业,积极推广众包、用户参与设计、云设计等新型研发组织模式,引导建立社会各界交流合作的平台,推动跨区域、跨领域的技术成果转移和协同创新。

    7、互联网+电子商务

    结合我市实体经济发展,利用电子商务促进资源整合和产业转型,实现对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的聚集效应。

    ——培育电子商务平台产业。在原材料领域,重点培育煤炭、石油、钢铁等生产要素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支持山东能源、济钢等大型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在消费品领域,鼓励纺织、家电、食品等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快速占领终端消费市场,支持韩都衣舍、九阳股份、金王食品等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在工业品领域,发展机械、化工、轻工等行业垂直电子商务平台,重点支持嘀嘀汽配、泉利重配、中国重汽、晋煤明水化工等工业电商;在农业领域,重点发展农资、农产品交易平台;在民生领域,培育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的网络零售和生活服务平台。

    ——加强电子商务支撑保障。发展网络营销、咨询调查、网站建设、网店运营、信息系统集成等服务;推动互联网支付、数字认证和电子合同应用;发展信用调查、认证、评估、统计等服务;鼓励物流快递企业围绕电子商务提供快速高效的支撑服务;鼓励发展移动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基于电子商务的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强经济发展运行监测。培育好品山东、嘀嘀汽配、韩都衣舍、中国重汽、济钢集团、九阳股份等一批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开展工业电商百县行活动,推广优秀电子商务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

    8.互联网+信息消费

    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4〕9号),加快推广面向民生的智能终端、移动通讯、宽带网络、有线电视、软件和信息等互联网产品和服务,推动信息网络扩容、提速、降费,强化高速无线网络覆盖,培育新的居民消费热点,形成经济增长的新亮点。推动国家级数字家庭应用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历下、平阴省级信息消费试点建设。

    9.互联网+金融

    立足打造区域性金融中心,鼓励基于互联网的金融产品、技术、平台和服务创新,积极发展互联网金融。推动“联行支付”、“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易通支付”等机构开展第三方支付,提供互联网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及其他支付服务。发展P2P网贷(点对点信贷)、众筹、互联网银行等新型金融服务,利用互联网平台募集项目资金。鼓励企业基于产品智能化、供应链在线化的信用信息挖掘,开展信用销售、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等新业务,利用互联网快速提高融资效率。推动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创新金融服务,拓展业务领域。加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与服务,防范金融风险。

    (三)推进“互联网+智慧泉城”建设,形成政府管理和社会服务新模式

    推进公共服务的信息化、网络化和移动化,促进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和大数据应用,鼓励公众更便捷、更优质地获取公共服务,加快发展智慧教育、智慧医疗等“智慧民生”。加强对民生、环保、公共安全、公共服务等需求的智能响应,提升城市的智慧管理和服务水平。

    10.互联网+政务服务

    创新政府网络化、移动化、便捷化管理和服务,加快互联网与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构建面向公众的一体化在线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公众参与的网络化社会管理服务新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应用等平台,加快推进政务新媒体发展建设,加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提高政府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公共政策制定的响应速度,提升政府科学决策能力和社会治理水平,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深入推进网上信访,提高信访工作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11.互联网+大数据应用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5〕6号)、《关于加快我省电子政务集约化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5〕7号),建设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云平台和政府大数据创新应用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提升政府科学决策水平和协同管理效率。完善信息资源共享目录,研究制定政务数据共享与交换机制,鼓励公共信息资源的社会化开发利用。推动各级机关业务系统向云平台迁移,完善数据交换体系功能,编制信息资源目录。建立政务大数据应用系统,加快中心数据库的建设,逐步完成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等资源的共建共享,推动电子政务集约化发展。鼓励政府和互联网企业合作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探索开展一批社会治理互联网应用试点,打通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数据壁垒,利用大数据分析手段,提升各级政府的社会治理能力。推动公共事业缴费服务平台、地理信息平台等系统的广泛应用。

    12、互联网+智慧城市产业发展

    推动建立涵盖资金、技术、管理的智慧城市产业发展服务平台,组建智慧城市产业发展联盟,建设智慧城市产业发展体验中心。积极试点推行PPP、BOT、BT等运营方式,推动建立智慧城市产业发展基金,加强政府引导,鼓励各方参与,完善智慧城市产业发展融资机制。

    13、互联网+智慧园区建设

    加快推进济南综合保税区智慧园区试点建设,形成通信网络高速泛在、精细管理高效惠企、功能应用高度集成、重点产业高端发展的“四高”产业园区。鼓励各级、各类园区结合自身特点,深度融合“互联网+”,建设各具特色的“智慧园区”。

    14.互联网+民生服务

    建设教育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加强网络化教育,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打造城乡一体化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和公共卫生服务共享,完善居民健康档案资源库和电子病历资源库,建立以居民健康卡为主线的医疗卫生信息交换体系,实现医疗卫生信息资源跨医院、跨地域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就业信息联网,建立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建立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平台,强化省市业务协同。建设智慧交通公共服务平台,畅通市民出行。推进市民“一卡通”建设,促进互联互通。

    15.互联网+绿色生态

    推动互联网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完善污染物监测及信息发布系统,形成覆盖主要生态要素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动态监测网络,实现生态环境数据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充分发挥互联网在逆向物流回收体系中的平台作用,促进再生资源交易利用便捷化、互动化、透明化,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

    发展智慧环保。利用智能监测设备和移动互联网,完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增加监测污染物种类,扩大监测范围,形成全天候、多层次的智能多源感知体系。建立环境信息数据共享机制,统一数据交换标准,推进区域污染物排放、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等信息公开,通过互联网实现面向公众的在线查询和定制推送。加强对企业环保信用数据的采集整理,将企业环保信用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完善环境预警和风险监测信息网络,提升重金属、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风险防范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发展“互联网+基础设施”,提升支撑保障新能力

    重点发展互联网基础网络、设备、终端和软件,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加快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建立配套完整的互联网技术和服务产业链。

    16.提升互联网基础设施

    落实省、市政府“宽带中国”战略实施方案,推进宽带网络升级提速。加快建设基于IPv6的下一代高速宽带网络,推进城域网高速互联,提升网络承载综合业务的性能。推动农村宽带网络普及,加快行政村通光纤、较大自然村通宽带。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网,深化无线宽带网络覆盖,统筹WLAN、3G/4G/5G等的协调发展,扩大宽带移动网络覆盖范围,推动WLAN在热点地区、公共场所的覆盖,提高热点地区大流量移动数据业务的承载能力。推进地面广播电视数字化进程,积极推进“三网融合”。

    17.发展互联网新技术产业

    落实国家、省、市政府推进物联网发展的有关政策,发挥“中国软件名城”、“国家信息通信国际创新园”及省、市级物联网产业基地作用,重点发展适用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服务器产品、网络设备、存储系统、云服务终端和软件产品,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加快发展智能型和网络化电器,以及各种终端多媒体产品。发展适应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特点和移动互联网需求的系统设备、网络设备、芯片、手机等技术和产品。加强专业智能工厂软件、智能控制系统等工业软件的研发和设计。开展物联网应用试点示范,加快发展北斗和地理信息产业。

    18.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

    鼓励企业优先使用国产软件、硬件和技术服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应急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联动机制,拓展应急支援服务范围。推动企业做好数据安全防护工作,加强智能制造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在嵌入式系统安全、工业互联网安全、工业云安全等领域,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加大对企业工作人员网络和信息安全教育培训,强化信息安全意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信息化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互联网+”发展相关工作,部署和落实重点任务,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实施。各县、市、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有关企业要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和实际,制定“互联网+”整体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行业“互联网+”发展推进机制,引导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和各行业企业广泛参与。

    (二)加大宣传推广。加强互联网发展新闻宣传和舆论导向,强化互联网成果在产业转型升级、新型业态培育、政府公共服务、民生保障改善中的地位和作用,创造 “互联网+”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开展“互联网+”媒体宣传、高端论坛、讲座、考察学习等活动,宣传“互联网+”企业品牌、标杆案例、重点产品和服务,普及“互联网+”知识,增强全社会对“互联网+”工作的认知度、参与度。

    (三)建立创新驱动机制。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建设产学研用结合的“互联网+”创新体系。创建济南互联网+公共服务云平台,培育创新载体,支持“互联网+”领域技术中心、研究中心、工程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等建设。扶持“互联网+”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具有实用价值的创新成果进行产业化应用和推广。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四)开展试点示范。在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云制造(云设计)、电子商务、大数据、物联网、信息消费、智慧城市、互联网新技术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互联网+”试点示范。每年培育、表彰一批“互联网+”试点示范单位,梳理典型案例,总结提炼示范企业的转型升级经验,挖掘分析“互联网+”创新发展的关键因素和有效路径,推广新业务、新模式、新机制。

    (五)强化人才培养。将互联网复合型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吸引高层次人才在我市创新创业。增强企业主要负责人互联网意识,强化政府和企业首席信息官(CIO)制度,开展专业技术人才培训。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院校面向市场需求,积极调整学科和专业设置,培养相关人才。开展“互联网+”专家咨询活动,建立专家服务长效机制。

    (六)优化要素保障。鼓励各级、各部门优先保障“互联网+”重点项目的资源要素需求,在规划、土地、电力通信交通市政配套、资金、行政服务等开辟绿色通道。各级产业园区要把发展“互联网+”作为重点任务,明确主攻方向和目标,规划发展空间,实施重点项目,保障辖区内企业对资源要素的合理需求。

    (七)加大资金支持。优化财政资金配置,围绕“互联网+”发展试点示范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品、关键技术、人才培养,采用贴息补助和资金扶持的方式,加大对“互联网+”领域的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在“互联网+”方面的政策支持,落实中央和省财政资助项目明确需地方配套的政策。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引导信贷资金、各类投资基金重点投向“互联网+”重点项目、优势企业、产业基地以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设立“互联网+”产业投资基金,政府投入引导资金,吸引社会、民间资本参加,支持“互联网+”领域的创新创业、技术产业化、企业上市等活动。

  

 

济南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