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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2022-10-13  阅读:546


一、起草过程
为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十大创新”工作部署,推进“数字变革创新”,从7月初开始,省委改革办和省工信厅牵头,研究起草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起草小组搜集学习浙江、江苏、江西、广东、雄安新区等省市经验材料,书面调度17个省直部门(单位)有关数字经济变革的政策举措,到济南、淄博、东营、潍坊等市数字企业实地调研。
7月底,起草形成了《若干措施》初稿。8月初,书面征求了29个省直部门(单位)意见;召集山东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国家计算机网络安全中心等专家座谈交流,收到修改意见建议65条。经过逐条梳理、甄别研究,做出51处修改。9月初,组织31个省直部门(单位)会签,收到反馈意见31条,吸收22条;收到省委法律顾问修改意见4条,吸收2条;对于未吸收的意见,已经协商答复。9月24日,由省委办公厅法规室进行了合法性审查。9月26日,征求了省委深改委成员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送审稿。9月29日,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把握原则
作为改革文件,《若干措施》突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一是注重超前性。按照“走在前、开新局”要求,以未来5年为基准,适度超前设定数字经济发展目标,并与《“十四五”数字强省建设规划》进行了衔接。二是注重针对性。聚焦山东数字经济发展的堵点难点,瞄准急需解决、又能解决的问题,提出政策设计,每一条措施都以务实管用为前提。三是注重创新性。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提出了不少特色政策,有的是全国首创,有的是对前期政策的深化,有的是对外地经验的借鉴。四是注重操作性。广泛听取专家和各职能部门意见建议,进行充分论证,确保各项措施能落地、可操作、见实效。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开篇提出了未来5年数字经济发展思路和目标,主体部分包括6个方面23条具体措施。
第一部分建立数字设施支撑能力提升机制,主要是开展“网络能力”“存储算力”“感知能力”三大提升行动。
第二部分创新产业数字化赋能机制,主要包括探索产数融合新路径、创建“产业大脑+晨星工厂”新模式、打造数字化应用新场景、建设工业互联网新平台四项措施。
第三部分为健全数字产业创新发展机制,主要是实施创新平台能级跃升、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突破、创新主体梯次培育、数字产业链提升、“双碳”数字化驱动、数字创新人才引育六大工程。
第四部分为探索数据要素市场化机制,提出健全数据要素汇聚、共享开放、融合三大机制。
第五部分为优化多维数字治理机制,主要包括数字政府引领、新型数字监管、社会协同治理三方面措施。
第六部分为完善数字经济发展保障机制,主要是健全统筹推进机制、塑强要素支撑保障、构建安全保障体系、提升全民数字素养四项措施。
四、创新性举措和要求
1.发展目标更清晰。对数字经济总量、核心产业增加值占比、工业互联网平台、数据开放率等提出明确目标。比如,“经过5年努力,全省数字经济增加值增长55%以上、达到5.5万亿元,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实现翻番”,比我省“十四五”规划要求更高一些。
2.基础设施更完备。将提升数字设施能力作为重要内容,提出5年内新开通5G基站15万个以上,总数达到30万个以上;在现有3个“千兆城市”(济南、青岛、日照)的基础上,5年内再建设10个以上;启动“风光储能+大数据中心”建设,有效降低数据中心用电成本。据测算,“十四五”期间我省数据中心将节约用电1亿千瓦时以上。
3.支撑体系更有力。比如,打造“5351”数字经济创新平台体系,力争未来五年培育50个创新实验室、300个创新中心、50个创新服务机构和100个创新人才基地,在人才培养、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配套服务方面,为数字经济提供平台支撑。比如,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四强七大”工程,聚焦“强企业、强行业、强集群、强链条”任务和“一软一硬一网一云一平台一安全一集成”支撑,推动制造模式、生产组织方式的深层次变革。
4.省域特色更明显。从山东实际出发,不少措施具有我省特点。比如,创建“产业大脑+晨星工厂”新模式,借鉴浙江“产业大脑”和国际“灯塔工厂”,力争建成“产业大脑”50个以上,在高端装备6个重点行业打造一批“晨星工厂”,引导更多制造业企业和产业集群向智能化转变。比如,建设一体化工业大数据中心体系,打造2个国家级区域中心,建设5个左右省级区域中心和10个左右省级行业中心,100个左右特色数字园区及数字工厂边缘中心,推动我省工业大数据中心布局更加科学合理,工业数据采集汇聚全面提速,打造形成“山东工业云”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