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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5)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2020-11-24  阅读:851

据中央环保督察要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第5项由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的整改内容已完成整改,现进行销号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3日至29日,共7天。


  一、反馈问题


  2015年以来,山东省出台《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但截至督察时,省发改委等部门仍未制定配套工作方案。


  二、整改措施


  制定分工表,积极落实相关任务。


  三、完成情况


  2016年2月25日,已经印发了省经信委《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工作推进计划的通知,将涉及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重点任务进行分工,并印发“工作推进计划”,要求相关处室认真履职尽责,抓好工作落实,每半年上报工作推进情况。2016年7月15日,印发贯彻落实鲁发〔2016〕11号文《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责任分工表的通知,要求有关处室和单位结合智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电话:0531-86198660


  联系邮箱:sgxtls@shandong.cn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