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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狂欢冷热并存 “先涨价后降价”难杜绝?
来源:北京日报 发布:2014-11-13 阅读:1878
虚假折扣、预付订金不退,“双11”遭吐槽。
李宏宇/ 东方IC供图
571亿元、2.78亿个包裹,昨日凌晨,步入第六个年头的“双11”交出了最后“战绩”,这相当于全球零售巨头梅西百货4个多月的营业额。随着阿里上市后影响力的日益壮大,破纪录,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事儿。
吉尼斯世界纪录官方昨日宣布,双11总销售额为57114214058元,创下新的世界纪录。同时,天猫电器城销售手机共计1894867部,成为“24小时销售手机最多的网上平台,其中北京地区在全国省份排名第7,总交易额26.22亿元人民币。”
“担心物流。”11日凌晨,出现在一众媒体面前的马云,对于交易数字并没有表现出太大期待,倒是担心数字太大,物流堪忧,快递员们会更辛苦。
11日凌晨2点14分,放下紧握了两个小时的手机,家住亚运村丝竹园小区的沈丽娟伸伸懒腰,决定“结束战斗”。“淘宝”购物记录显示,她给自己买的护肤品、给孩子买的奶粉、给家里老人买的保暖内衣都“已发货”,“两个小时,下了20单!”
在双11前先在购物车里“备足货”,对沈丽娟来说,已经是每年11月份的一个习惯。不过从上学时因为宿舍断网窝到网吧,到后来对着自个儿的笔记本电脑,再到现在的手机,购物工具在不断变化。
由于国际商家今年首次加入“双11”阵营,“海淘”效率分外引人关注。00:00付款成功,0:50仓库打包完成、01:15下发海关查验线,2:05完成签收……由于货物早在10月份就已进入杭州下沙区保税区的仓库,家住杭州江干区的买家陈先生购买的荷兰诺优能奶粉在2小时内收货,成为首个签收的海淘包裹。
位于杭州西溪的阿里园区会议厅,长枪短炮对准了一张足足有10来米长、比往年都要大上几倍的全息屏幕。数字自零点零秒开始有了变化,1分11秒破亿;不到2分钟后,交易额就达到10亿。交易额百亿往往被阿里员工视为狂欢节里的第一道“门槛”,去年他们花了5小时49秒迈过这一门槛,今年这个数字被缩短到38分28秒,其中“血拼族”们用手机、iPad等移动端工具贡献了45.5%。
无独有偶,同样加入“双11”拼杀的其他电商平台也纷纷秀出了自己的战绩。京东数据显示,京东商城和拍拍网共售出3500多万件实物商品,京东集团旗下各平台的全天订单量超过1400万单,京东移动客户端、微信购物、手机QQ购物等平台全线发力,移动端下单量占比超过40%;苏宁易购11日商品总成交件数直线飙升同比增幅达487%。
来自网易旗下惠惠购物助手的统计数据显示,与10日相比,天猫、京东、亚马逊、苏宁、当当、聚美优品等网站11日网民的点击量均翻番,其中天猫的增幅达207%,京东达167%。
事实上,正如马云所担心的,在不断刷新纪录、庞大的数字背后,这一场网购狂欢“冷热并存”。
追问1
多少“激情消费”终成鸡肋?
“原价1000多块钱,打完折才400多块钱,先买了再说!”前天晚上11点多,80后白领饶蕾蕾双眼紧盯着电脑屏幕,抓紧最后不到一小时时间“扫货”。顾不上思考太多,转眼她又补下了最后2单。一天下来,她林林总总买了10来件东西,花了上万元。
“有便宜为什么不占?总会用上的。”饶蕾蕾说,每年“双11”血拼一趟已经成为她的习惯。可几年下来,不少买到手的东西却始终没能用得上。前一阵子收拾东西,饶蕾蕾发现自个儿去年“双11”买下的3件衣服压根连包裹袋都没打开,“当时刚下完单就后悔了,可后来懒得折腾,就这么一直放着。”
由于低折扣带来的激情消费,让不少消费者面对双11“痛并快乐着”。
北京工商大学教授洪涛介绍,“双11”购物节在2009年诞生,这一时间节点正好契合了当时以服装为代表的国内制造业面临的严重库存危机。“通过打折、低折扣来去库存,这是不少双11商家参与的初衷。”
“买需要的,不买便宜的,这是合适的购物态度。”洪涛建议消费者面对“双11”这类的网购节日,需要多一些理性消费态度。
追问2
预售商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
“不是说无理由退货吗,怎么就退不了啦?”市民李女士登录天猫一家钻石品牌的预售专场发现,一只原价5196元的婚戒,“双11”期间打出的优惠价低至2338元,但前提是支付400元的订金。然而“不支持无理由退货”的活动规则让她打起了退堂鼓,“又不是笔小钱,万一款式不合适居然退不了。”
让李女士困惑的是,今年3月新《消法》实施,其中明确规定,除特殊商品外,“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不止如此,在一些预售商品的活动规则中,如果消费者想要取消订单,订金却不能退还。更让她气愤的是,如果消费者非要退还订金,只能付完尾款并发货后,再按退货退款流程处理,这对商家和消费者都很麻烦。
对此,天猫方面解释称,预售模式属于以销定产的订金模式不同,商品性质与传统的库存销售模式,采用的是合同法,对消费者和商家都有约束。此外,如果消费者在双11支付尾款后,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平台仍然支持消费者维权。“我们在活动页面、商品详情页面,对于订金规则、不支持7日无理由退货的提示是充分的”。
然而,在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看来,这样的理由是不成立的。
“新《消法》规定,网购平台不支持消费者‘7日无理由退货’有四种情形,双11预售商品并不符合其中任何一条。”赵占领说,这四种情形包含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以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
赵占领表示,“双11”预售商品并非“定制品”,商家在接受订单后只需要提前备货,并不需要重新生产制作,“尽管阿里在商品界面上做了说明,但依照《消法》规定,仍需要和消费者进行一对一确认。”
追问3
“先涨价后降价”难杜绝?
“本想先放在购物车里等着降价,没想到先涨起来了!”家住宋家庄附近一小区的小冯说她瞧好的一款品牌羽绒背心在11月初的时候还是299元,可等到“双11”前两天变成了399元,这样一来双11当天打出了5折价199元,“可实际上才便宜了100块钱啊!”
“先涨价后降价”,一直是消费者对于网购大促销吐槽的痛点。今年双11前,工商总局特意约谈阿里、京东等电商平台,要求规范“先涨价后降价”现象。然而不少网友仍在微博上贴出“先涨价后降价”的商品图片。
对此,天猫回应称,天猫有相应的价格监控机制及规则来避免虚抬价格的情况。如买家发现商家虚抬价格可进行投诉举报,一旦举报成立,天猫将对商家进行每次扣6分的处罚,累计扣分达到48分的,天猫有权限制商家参加天猫及聚划算2014年的所有营销活动。而京东则在此前向商家发布通知,页面显示“参考价”的商品,需要能够证明参考价的来源,如无法证明来源建议去掉页面显示“参考价”。
业内人士透露,商家这么做是为了应对越来越高的营销成本,“电商平台竞争激烈,整个营销成本不断提升。然而双11已经成为一个品牌传播平台,商家们又不得不参与双11的5折促销。”
“依照价格法规定,所谓商品原价是在促销前7日内产品交易的最低价格,而并非市场销售原价。”赵占领表示,先涨价后降价违反了《价格法》的规定,不过这也使得不少商家提前涨价,错开7天的规定期限,打起了“擦边球”。
赵占领认为,一方面打折促销仍是商家吸引客流的最有力手段,另外目前监管部门对商家以及电商平台“先涨价后降价”的惩处措施较轻,商家的违法成本低。作者:张倩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