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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工信局--关于征集“5G+工业互联网”应用试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2020-02-28 阅读:1453
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工信部《“5G+工业互联网”512工程推进方案》、《济南市促进5G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等文件精神,推动“5G+工业互联网”应用,我局组织开展“5G+工业互联网”应用试点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重点面向济南市工业企业,企业结合网络和信息化建设现状,分析对5G、TSN等新兴网络技术的需求,认真测算投入产出,提出可行的项目建设方案,自愿申报试点。重点应用方向:5G边缘云EMC、智能工业控制、智能机器人、智能生产辅助系统、智能仓储和厂区物流,工业APP,产线虚拟软件化,无线传感网络、工业机器视觉、虚拟现实/增强现实。
具体条件包括:
1.申报单位属在济南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工业企业;
2.项目主要实施地点在济南市;
3.企业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4.申报单位具备从事工业制造的经验和能力,包括已有投入市场的工业产品、服务等,具较好的市占率、品牌知名度、客户满意度;
5.项目应具备5G+工业互联网理念,在工业制造领域的无线通讯技术上,具备一定基础;
6.项目为在建或规划中,能体现通过5G+工业互联网促进生产力提升和优化供应链结构,带动生产方式变革、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
7.项目要有明确、可量化的技术经济指标。预期项目投入运营后在提升生产效率、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降低工业生产成本、缩短研制周期、降低产品不良品率、优化供应链结构等方面会有明显成效。
二、支持方式
1.我局将组织基础通信运营商、设备商和系统集成方案商等支持试点项目建设,通过组织技术交流、知识分享、产业对接等活动帮助试点项目单位培训相关人才,推动项目实施;
2.我局将对完成预期建设目标且效果突出的试点项目组织行业推广应用;
3.按照相关政策措施和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对项目建设推广予以扶持。
三、有关说明
1.遵循政府引导推动、企业自愿参与原则组织申报。
2.我局将组织对试点项目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试点项目。优先推荐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强、符合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开展多种模式试点示范、国家级重点项目配套项目。
3.申报企业填写《济南“5G+工业互联网”应用试点项目征集表》(附件1),并按该表附件清单提供材料,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胶装,盖公章)及相关文件电子档打包(文件名称以“企业全名+项目全名”命名)报送至各区县工信主管部门。
4.请各区县工信主管部门按推荐项目的优先顺序填报《“5G+工业互联网”应用试点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并于2020年3月4日下午17:00前将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盖公章)及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济南市工信局。
联系人: 张沛 李瑛 66602617/66605716
邮箱:jnxxhtjc@163.com
联系地址:济南市龙奥大厦B区330室
附件2:“5G 工业互联网”应用试点推荐项目汇总表.doc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