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通知】关于2020年度“山东省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2020-02-26 阅读:1131
各高校及科研所、学会各分支机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山东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鲁科字〔2018〕129号)和《山东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鲁科字〔2018〕124号)的要求,推动山东省人工智能学术研究和产业进步,山东省人工智能学会将开展2020年度山东省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申报具体奖项分为卓越贡献奖、优秀青年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5类奖项。人工智能卓越贡献奖、优秀青年奖奖励个人,不设等级。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奖励团队成果完成人、科技进步奖奖励项目(成果完成单位和成果完成人),分设一、二、三等奖。山东省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优秀获奖项目符合国家级奖项评奖要求的,可优先经学会提名推荐。
二、奖励范围
山东省人工智能科技奖面向全省人工智能及相关行业,主要奖励在人工智能领域科学研究与普及、技术创新与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实现产业化方面取得卓著成绩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符合《山东省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卓越贡献奖:在智能科学、技术和工程领域取得重大突破,贡献巨大,在山东省有较大影响力的人工智能科技工作者。
2.优秀青年奖:在人工智能科学技术领域取得突出创新成果的青年科学技术工作者,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自然科学奖:在智能科学技术领域取得原创性科学发现,被我省自然科学界公认度高,以及为推动学科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工作者。
4.技术发明奖:在智能科学技术领域从事技术发明、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成效显著的科学技术工作者。
5.科技进步奖: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创建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产业或著名智能产品品牌,推进我省智能科技产品创造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单位和成果完成人。
(二)其他要求
1.符合《山东人工智能学会科学技术奖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作为第一完成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类奖项(山东省人工智能卓越贡献奖和山东省人工智能优秀青年奖两类奖项不在限项范围内);
3.不存在成果权属、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方面的争议;
4.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及其完成人不在本奖项的受理范围;已解密或者不保密的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项目及其完成人申报与被推荐本奖,应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并提供相应的解密或不涉密证明材料。
四、推荐途径
山东省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采取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的方式申报,接受以下单位和个人的推荐:
1.山东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学会分支机构: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
3.从事智能科学技术相关研究的国家和省部级科研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中心));
4.山东省人工智能学会理事2人联名推荐。
五、申报方式
依据《山东省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各单位及个人在山东省人工智能学会官网http://www.sdaai.org.cn/ 查阅山东省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相关内容,并进行相关推荐申报工作。
六、申报及截止日期
1.申报工作从2020年2月通知发布之日启动,2020年5月10日截止,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sdaikj@163.com,以备形式审查,逾期不予受理。
2.书面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15日,并将申报材料纸质件2份(加盖推荐单位印章的原件1份、复印件1份)寄送至山东省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广乐 房贻然
电 话:0531-88693017
邮 箱:sdaikj@163.com
网 址:http://www.sdaai.org.cn/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A1-4山东铁投大厦1017室
附件:关于2020年度“山东省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山东省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手册
山东省人工智能学会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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