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搭建省级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平台
发布:2018-11-20 阅读:1235
山东省卫健委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依托省远程医学中心,共享省级远程医疗服务监管平台,搭建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含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省级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平台。
全省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将依托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立全省远程医疗服务监管平台,统一接入全省所有医疗机构,开展远程疑难病会诊、远程门诊和远程教育、远程健康管理、远程重症监护、远程查房等服务项目。并建立转诊/转院远程多学科会诊(MDT)评估体系,实现远程医疗数据上报及监管,从而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动医疗资源均衡化,增强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
《通知》要求,建立省远程医学中心与国家级医院联网通道,建成省级跨地区、跨医院、跨专科的多学科疑难病综合诊疗服务平台和转诊转院平台。各市卫生计生委在当地选择医疗服务能力强的1家市属(管)医疗机构建立市级远程医学中心,服务辐射至辖区内医疗机构并接入省远程医学中心,并按照国家及省卫健委相关标准,县级医院与省、市级远程医学中心实现互联互通。全省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将探索基于双向转诊的区域医疗协同机制,实现双向转诊、分级诊疗互联网绿色通道。
健全完善远程医疗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落实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医疗质量安全,保护患者隐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在省远程医疗服务平台上建立本单位远程医疗服务专家库,安排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
构建医疗健康服务新体系,重构医疗服务生态,让群众尽早共享全省优质医疗资源和医疗服务。山东省远程医学中心主任张喜雨分析认为,远程网络建设的完成意味着在原来各自孤立的医疗机构间,铺设起了院际数据信息互通的“高速公路”,将大幅度整体提升现有卫生健康存量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医疗健康服务水平,对科学配置医疗资源、精准分级诊疗、无障碍转诊转院、院际资源互通共享、技术分工协作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