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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2017-04-13  阅读:1468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培训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信软函[2017]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工作会精神,按照《中国制造2025》战略部署,持续推动《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文)落实,加强政策培训和经验交流,提升地方党政干部和企业家运用互联网思维培育新动能、发展新经济的能力,更好服务于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我部决定2017年支持各地开展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培训工作。

      请你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2017年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培训。我部将对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并在文件解读、授课专家邀请、培训方案编制等方面给予支持。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7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培训的工作方案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7年3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超 010-68208251)

 


附件

2017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培训的工作方案

      2016年5月13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以下简称“28号文”),部署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协同推进中国制造2025、 “互联网+”行动和“双创”。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先后组织召开了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省部级干部专题研讨班、厅局级研修班以及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深度行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8号文”,深化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认识,推进相关工作落地见效,2017年我部决定支持各地开展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培训工作。

      一、培训目的

      (一)提高认识。通过培训和交流,推动各地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家队伍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工作会精神,全面领会“28号文”等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动运用互联网思维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二)提升能力。通过培训和交流,推动各地党政干部和企业家结合当地实际,主动思考新战略、新路径、新举措,增强指导和服务企业的能力,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配套政策等方面拿出新举措,建出新成效;增强企业融合发展能力,准确理解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融会贯通先进企业典型经验,主动参与到“双创”活动中来,提高创新创业的成功率。

      (三)形成合力。通过培训和交流,力争在多个部门、多个行业、多个领域、多个主体中形成共识,汇聚力量,共同推动“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和“双创”工作落地见效,全面支撑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

      二、培训对象

      地方分管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负责人,各级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的党政干部,相关行业协会、联盟、企业的信息化和两化融合工作负责人。

      三、培训内容

      解读、宣贯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重要政策文件特别是“28号文”的政策定位、核心要义和重要内容,研讨下一步贯彻落实“28号文”的路径和对策,交流企业在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方面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等。

      四、培训方式

      为提高培训质量,扩大培训效果,培训要充分结合各地实际,采取专家授课、专题讲座、座谈研讨、案例分析、考察交流等多种方式,重点突出互动式、案例式、研讨式等教学方法,体现培训的科学化、多样化、个性化。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党校、行政学院设置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专题课程或培训。

      五、培训支持

      我部将统筹支持各地开展培训工作,委托部属高校、研究院所等支撑机构协助制定和完善培训方案,委派政策起草组成员进行文件解读和宣贯,在授课专家邀请、培训方案编制等方面予以指导和帮助。

      六、时间安排

      1. 2017年3月25日前,请计划开展培训工作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将培训方案书面报送我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

      2. 2017年4月5日前,组织对培训方案进行遴选并统筹安排。

      3. 2017年4月至11月,各地按计划开展相应培训工作,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工作总结。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系统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培训工作,做好动员部署。

      (二)精心组织

      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注重培训的点线面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三)注重实效

      培训要达到提高认识、形成共识,增强能力、落实政策、形成合力、全面参与的效果,切实推动各地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四)经费保障

      培训工作所需经费由各地自行承担。

      八、培训课程建议

      1.《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

      2.《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解读

      3. 互联网时代的制造业变革

      4. 制造业“双创”的发展形势和典型经验

      5. 信息物理系统技术与产业发展

      6. 工业互联网技术与产业发展

      7. 工业大数据技术与产业发展

      8. 工业云技术与产业发展

      9. 工业电子商务技术与产业发展

      10. 聚焦工控系统安全防护,提高工业信息安全水平

      九、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

      联系人:张瑜、李超

      电话:010-68918058,010-68208278,13321128181

      传真:010-68918058

      邮箱:bitlh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