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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经信委关于做好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2017-03-10  阅读:1546

山东省经信委关于做好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经信委,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工信软函〔2017〕92号)要求,为了做好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工信部将在产业应用基础好、前景广阔、示范带动作用强的领域,聚焦工业云、工业大数据、工业电子商务、信息物理系统、行业系统解决方案等方向,遴选一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项目,组织开展试点示范,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业态和新模式,增强制造业转型升级新动能。

      二、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其中,制造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较高,具有较好的互联网应用、系统集成应用条件;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和科研院所具有规模化应用的产品方案和为制造企业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经验。

      2017年试点示范内容包括5类10项(见附件1),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内容不超过2类。济南、青岛市可推荐试点示范项目4项,其他市一般不超过1项。省经信委直属或管理的单位可直接申报,一般不超过1项。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单位优先推荐。 

      三、材料报送方式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2017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及各市经信委推荐公函,请各市于4月5日前将有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省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联系人:胡超甫  张龙  0531-86016301

      邮  箱:huchaofu1206@126.com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

      邮 编:250011

  附件1:2017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实施方案.docx  

  附件2:2017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docx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