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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政府自我革新

发布:2017-02-21  阅读:1175

      “互联网+政务服务”是政府利用互联网思维、技术和资源实现融合创新的过程,除了通过“连接”提升运作效率、服务能力,更重要的是通过“化学反应”和“基因再造”,重构流程,重塑公共产品和行政服务,实现政府服务体系的“升级和重塑”。

      多维度的互联网——互联网绝不仅是传输信息的介质,而是技术、思维、资源的有机结合。技术层面,现阶段互联网的内涵已经扩展为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核心信息通信技术的集合。思维层面,要摆脱以往电子政务以行政为主导的传统模式,建立并运用用户思维、技术思维、创新思维,以互联网的模式来思考和解决问题。资源层面,强调政府行政资源与社会资源的整合,政府在提供政务服务过程中可调用的社会资源包括信息途径和入口(搜索引擎、社交媒体、即时通信等)、数据资源(需求数据、交易数据、社交数据、定位数据等)、工具(支付工具、安全工具等)。

      不同层次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不仅是已有政务服务的电子化、在线化,它将会产生“连接——升级——重塑”三重效应。“连接”的核心是政府与社会更广泛互联,降低相互之间信息获取成本。“升级”通过对公共产品生产或行政服务流程进行重组,进而改变政府的组织架构、服务模式,从而进一步提升效率,行政服务的个性化、O2O都可能成为未来的重要趋势。“重塑”通过政务数据共享和业务平台化、政务信息系统与社会系统互动、新技术应用等方面,催生出全新公共产品和行政服务,并伴随着政府职能和运作模式的相应调整。

      质变的政务服务——“互联网+政务服务”能促进原有政务服务的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更重要的是,将产生更多的新服务模式、新服务形态和新服务主体,满足全新的社会需求,从而形成一个全新的智能化的政务服务体系。

      “互联网+政务服务”有着深刻的战略意涵,即采取“行政发展-发展行政”的战略组合推动政府自我革新,形成内外双向的驱动力,推动社会发展。

      一方面,“互联网+政务服务”是政府自觉引入时代信息,利用外部力量驱动自我变革的行为。信息通信技术具有开放、共享、去中介化的意向结构,非常适合运用于构建整体政府和加强协同治理。与传统电子政务自我驱动不同,“互联网+政务服务”从社会引入互联网技术、思维、资源,打破政府趋于稳定、保守的格局,并利用社会公众与政务服务的互动倒逼行政体制改革,实现政府随着社会大环境的变化而相应地调整改变和完善,加速现代政府建设。

      另一方面,“互联网+政务服务”基于政府变革,为社会发展注入活力,提升国家整体竞争优势。互联网产业的强势发展,为中国各领域提供了基础设施、人才智力等方面的比较优势。“互联网+”则进一步将比较优势纳入到以创新驱动的竞争优势范畴。“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提出,是构建政府领域竞争优势的重要抓手,政府通过向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政务服务,引导、推动、促进社会的发展进步,其实质是用“发展行政”的思路提升国家整体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