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出台6项“政务云”地方标准
发布:2017-02-20 阅读:1358
同样是人口信息,卫生计生部门、公安部门、工商部门都在统计,都建有数据库,但数据库之间信息却无法共享。这种局面有望得到改善。日前,山东省质监局、省经信委联合发布我省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6项地方标准,山东电子政务信息的管理使用有了可参照的统一准则,在技术层面打通政务信息流动共享的壁垒。
我省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电子政务系统建设,由于系统一直是各部门自建自管自用,互相之间标准不统一,系统之间互相不识别或者识别错误,不同部门的数据库形同“信息孤岛”。
“政务信息资源数量大,分布广,标准化是实现电子政务的基础。”省经信委电子政务处处长李向东表示。有了标准,各个业务环节得以有机连接,并为相互协同提供技术准则,“政务云”上的海量数据才能真正活起来。2014年,我省启动电子政务标准体系的研究建设,截至目前,已设计规划电子政务标准体系框架23项。此次公布的6项地方标准分别为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云平台《应用迁徙》、《应用部署》和《服务目录》3项地方标准,以及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规则》、《核心元数据》和《目录编制指南》3项地方标准,均是我省电子政务系统建设的关键性、基础性标准。
据介绍,2015年起我省各级政府部门业务应用系统陆续从各分散的信息平台迁移到统一的政务云平台上,这一过程中的系统迁移方案制定、评审、安全要求、备份要求等就是由《应用迁徙》地方标准提供的规范和指南,以确保信息迁移的安全准确高效。按照《标识符编码规则》统一编码,能够确保同一编码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信息系统中代指同样的信息,打破阻碍行政信息互联互通的技术壁垒。目前,我省已对人口、法人、行政许可等资源进行信息编制,编码信息类近500个。《服务目录》收录了82项云服务项目类型,后续还将逐一进行定价,届时云服务商可按照目录项目及价格提供服务,让政府购买云服务变得更加公开透明。
“各行政部门依据标准管理使用政务信息,大数据在部门之间流通共享,行政效率得到提高,行政成本得到控制,为我省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奠定技术基础。”省质监局副局长张健表示。据悉,山东是政务云平台建设全国第一批试点省份,此次制定标准的时效性、科学性、前瞻性、创新性走在全国前列。目前,6项标准已在全省39个行政部门的247个子系统中投入应用,5项标准已完成草案和征求意见,12项标准完成立项正在启动编制,全部标准预计将于2018年完成。